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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第26條

旌忠狀如有遺失、損毀,不予補發。但遺族得申請補發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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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