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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士官教育比敘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資格辦法 第5條

比敘高級中學學資之士官班,全部教育時間,分為六個學期,每學期二十 週,共計一百二十週,可連續上課,不放寒暑假。 教學科目及時數,依照教育部規定現行高級中學課程標準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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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