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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92條

軍管部及海巡部退伍除役之官兵,合乎申請服裝代金者,其申請程序比照 本章陸軍部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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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