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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16條

依第二條所定之人員參與標售、讓售申請者,不適用本辦法價售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現任職於國防部與所屬機關(構)、部隊及學校,且服役滿四年之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得依本辦…第3條本辦法所稱零星餘戶,指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各款方式興建之住宅,於配售規劃圈內原眷戶及價…第4條零星餘戶處理方式,除得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優先利用外,應依下列順序為之:一、以成本價格價售…第5條國防部辦理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價售,以成本價格,由符合第二條所定之人員,於公告期間內提出承購申…第5-1條國防部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辦理價售或出租二十八坪型以下零星餘戶,應分別以成本價格及按當地市…第5-2條國防部辦理前條零星餘戶出租時,應通知承租人限期繳交二個月房屋租金總額之押租保證金及第一個月租…第6條本辦法所稱成本價格,指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計算之房地總價。第7條零星餘戶價售公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承購人資格。二、零星餘戶所在位置、門牌號、坪型。三、各坪…第8條依第二條所定之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申請承購零星餘戶:一、經核定辦理改建之眷村原眷戶…第9條志願役現役軍官、士官得承購之坪型,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第10條承購人中籤後,如未能依限繳款,或有應配合承購作業事項未予配合,經通知亦未改善者,取消其承購資…第11條國防部得將改建基地數量、位置、成本價格等條件相近之零星餘戶,一併辦理承購作業。第12條國防部辦理價售作業,應公告之。第13條零星餘戶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以前,所生稅捐、水電費、大樓管理費,由國防部負擔。於所有權移轉登記…第14條價售作業完成後,如仍有餘戶,國防部得委託國產署依專案提估之售價,辦理標售。第15條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讓售公告後六個月內,如仍有餘戶,國防部得每六個月折減一成價…第17條(刪除)第18條(刪除)第19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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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