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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聘任及雇用人員管理規則 第27條

軍事學校聘任教員依教育部現行有關教職員法令規定辦理,本規則不適用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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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