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 › 第12條

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 第12條

評價聘任人員休假及請假,比照軍官,依「陸海空軍休假規則」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