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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 第7條

評價聘任人員由各軍工廠建議人選,由上一級管理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遴 選,按規定報核。 評價聘任人員資格審查標準如附件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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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