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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12條

凡需非本軍所出版之地圖應由所屬總部彙填軍圖申請單逕送有關管制單位 ,依據配賦量核交圖庫發圖,申請配賦量以外地圖時,仍需經國防部核定 後交各總部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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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