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 第54條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54條
地圖需求應依據最新之地圖目錄並就關之範圍內提出,地圖目錄之修正圖 幅表,由陸軍圖庫分發各軍圖補給站,再由所隸軍圖管制單位轉發至步兵 營級,海軍分發至艦隊,空軍分發至聯隊,各單位承辦人於收到地圖目錄 之修訂頁,即地圖出版通報,應將原舊圖表抽出,自行焚燬,并裝入新頁 ,以保持資料之新穎。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3條
看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全文
第5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