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 第7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7條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每次以新臺幣六萬元為限,由申請人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一、申請人請領利息補貼時之創業貸款餘額乘以(貸款年利率減去【郵局二年期定期存款機動年利率加上百分之零點三七五】)。 二、申請人最近一年內所繳創業貸款利息金額之百分之五十。 前項利息補貼申請次數最多五次,每人每年以一次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