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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生活指導管理辦法 第14條

退除役官兵遇有糾紛事件,輔導會得予以必要之協助。其因失業而流落者,並應接受輔導會之收容安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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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