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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第22條

工事完成後,應即作完整之紀錄,以利保管與交接 (陣地工事編號及圖表 調製規定如附件十一)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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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