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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7條

第 五 章 附則
委託經營機構文案卷之移轉,應按國軍文案卷管理手冊移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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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34條為有效結合各界力量共同推行本辦法所定工作,落實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加速達成建設自主國防之目標,…第35條主辦單位辦理委託民間經營時,應要求受託民間機構建立必要之研發、產製、維修或銷售等業務有關之衛…第36條委託經營機構之全部或一部委託民間機構經營後,該機構之名稱應予保留。委託部分之人員及內部單位編…第38條本辦法自國防法施行之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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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