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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及國內電報交換業務辦法 第20條

因欠繳各費致遭電信局作為退租論之用戶,在繳清欠費後,如要求恢復租 用者,得申請優先供租。但仍應按照新裝用戶繳付電信局規定之各項費用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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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