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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 第26條

徵收實物地方,得視當地糧食生產情形,辦理隨賦徵購實物;其標準由行政院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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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