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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採取法 第12條

申請區域圖之位置界限、面積及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深度,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測量方式測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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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