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 第12條

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第12條

所有人應於勘測、舖設、維護或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完成後三個月內,檢附成果報告,送請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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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