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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民國舉辦商展辦法 第8條

大陸地區物品除得於臺灣地區舉辦之國際商展中展覽外,不得在一般商展 場所展售,違者得隨時勒令中止商展之進行,並依法處理該項展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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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