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 第20條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20條
雇主依本法
第二十一條
申請補助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
第五十四條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受僱者,達其所僱用符合該規定總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但情況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行業及繼續僱用比率者,不在此限。 二、繼續僱用期間達六個月以上。 三、繼續僱用期間之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 前項第一款所定受僱者,不得為雇主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親屬。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9條
看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全文
第2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