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 第3條

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調解事件,指依本法第二章所定行勞動調解程序之事件。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