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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30條

民營鐵路機構增減公司章程所載資本總額應報請交通部核准;增減實收資本額應報請交通部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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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