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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 第7條

運送、輸出或輸入基因轉殖植物,應以牢固、不易破碎並能預防散出之材料及方式加以包裝,不得與其他植物混裝。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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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