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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雇主已依第九條規定繳納保證金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其招募許可文件 。 前項許可文件應載明許可招募外國人之工作類別、人數、工作地點及招募 許可有效期限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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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