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華研習警政辦法 › 第5條

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華研習警政辦法 第5條

正式生及特別生在校研習期間,比照各校養成教育學生,享受公費待遇及津貼。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華研習警政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