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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3條

第二上市(櫃)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之股票,其權利義務應與其在其他證券市場發行同種類之股票相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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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