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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0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未經許可,不得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及水文測量活動。 前項行為之查察及取締,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必要時,得會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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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