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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3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停船或下錨後,應即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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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