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國護照簽證辦法 › 第6條

外國護照簽證辦法 第6條

對於前條所列人士,得視實際需要,核發效期三年以下及不限定停留期間 之一次或多次入境之外交簽證。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外國護照簽證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