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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軍艦駛入中華民國領海港口管制辦法 第6條

外國軍艦確因天災、損傷或意外事故,臨時緊急請求駛入我國領海、港口 時,國防部應通飭所屬嚴密監視,一俟即因消除,即促其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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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