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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商船及民用航空器進出中華民國國際港口及機場管制辦法 第10條

外籍民用航空器進出中華民國國際機場,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得視情節輕 重依法處分或撒銷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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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