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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第8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停止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者,應於停止前以書面向中央主 管機關報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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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