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大學法 › 第2條

大學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大學,指依本法設立並授予學士以上學位之高等教育機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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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