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 第17條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17條

被保險人得提供擔保而免除執行時,保險人應基於被保險人之請求,提供擔保,以免除其執行。 前項之擔保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