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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條

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之編製應精要確實;其內容得分本文及附錄分別 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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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依本準則之規定,本準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第3條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以下簡稱評估書),分程序審查及實體審查,程序…第5條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應以菊八開紙張(二十一公分乘三十公分)印製;圖、表超過菊八開規格時,得…第6條開發單位應先查明大眾捷運系統之基地,是否位於附件二之環境敏感區位及特定目的區位,並應檢附有關…第7條環境影響說明書及評估書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依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之規定辦理。第8條大眾捷運系統開發行為對環境之影響,應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第9條大眾捷運系統產生之廢棄物(含污泥)如委外清除、處理,應檢附合格清除、處理機構之證明文件或調查…第10條大眾捷運系統,如採地面或高架方式開發,開發單位應將營運時噪音之影響程度、範圍及受體,詳細調查…第11條大眾捷運系統如採地下化方式開發,開發單位應查明路廊(線)行經地區地下管線、舊河道、地下溝渠、…第12條開發單位評估開發行為對環境所產生之影響,其影響程度、範圍及對象可量化者,應附適當比例尺之圖件…第13條開發單位預測開發行為對環境產生之影響,其引用之各項環境因子預測、推估模式,應敘明引用模式之種…第14條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經審查認定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者,開發單位於評估範疇界定前,應依主管機…第15條主管機關審查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經認定可接受開發時,應請開發單位於施工前…第16條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法令未規定者,以主管機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之決議為準。第17條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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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