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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補貼辦法 第17條

受補貼業者,應於補貼路線上之車輛裝設電子式票證自動化系統及行車自 動記錄設備,以供補貼監督及稽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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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