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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條例 第10條

先典後賣者,得以原納典權契稅額,抵繳買賣契稅。但以典權人與買主同屬一人者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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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