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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會議場地設施及設備收費標準 第6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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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