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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立辦法 第16條

實驗高級中學應依實驗計畫辦理教育實驗,每學年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 出實驗報告,並於實驗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書,報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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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