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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臺灣省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9條

本處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層授權決定,有關處理審計部委託審 計事務之權責劃分明細表與審計部指定審計事務及其他公務之分層負責明 細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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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