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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年費減免辦法 第3條

專利權人為外國學校或我國、外國中小企業者,得以書面申請減收專利年費。 專利權人為自然人或我國學校者,專利專責機關得逕予減收其專利年費。 專利專責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通知專利權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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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