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法施行細則 › 第6條

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依本法及本細則指定之期間,申請人得於指定期間屆滿前,敘明理由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延展。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專利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