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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專業訓練機構,指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訓練機構審核原則所認定之訓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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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