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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 第6條

新生未能依規定時間註冊入學者,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其條件及年限由 各校自訂。依兵役法規定服役者,各校應同意其保留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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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