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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 第8條

不同年制之專科學校肄業學生,不得相互轉學。相同年制之專科學校日、 夜間部學生得相互轉學、轉科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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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