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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考試規則
›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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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所定不得充任專責報關人員,或有其他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不得應本考…
第4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一、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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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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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外國人具有第四條第一款資格者,得應本考試。
第8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財政部查照。
第9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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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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