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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規則 第11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財政部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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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