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
› 第9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 第9條
應考人報名本考試應繳下列費件,並以通訊方式為之: 一、報名履歷表。 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交部或僑居地之中華民國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五、報名費。 應考人以網路報名本考試時,其應繳費件之方式,載明於本考試應考須知及考選部國家考試報名網站。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為下列類科:一、外語領隊人員。二、…
第3條
本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增減之。
第4條
有領隊人員管理規則所定不得充任領隊之情事,或有其他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第5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
第6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第7條
本考試外語領隊人員類科考試應試科目如下:一、領隊實務(一)(包括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
第8條
本考試華語領隊人員類科考試應試科目如下:一、領隊實務(一)(包括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
第10條
繳驗外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均須附繳正本及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及中文譯本或…
第11條
華語領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平均成績為考試總成績,滿六十分為及格。但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
第12條
外國人具有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資格之一,且無第四條情事者,得應本考試。
第13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交通部觀光局查照。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
第14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 第8條
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