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 第7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第7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 一、社會工作。 二、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四、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五、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