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 第3條

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小水力發電設備: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款所定之發電設備。 二、申請人:指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小水力獎勵金者。 三、受獎勵人:指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三項規定送達通知之申請人。 四、小水力獎勵金:指主管機關為鼓勵申請人設置具公民參與、友善環境及複合利用之示範性案場,提供之獎勵金。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