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少年事件處理法 › 第23條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23條

同行書由執達員、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之。 同行書應備三聯,執行同行時,應各以一聯交應同行人及其指定之親友,並應注意同行人之身體及名譽。 執行同行後,應於同行書內記載執行之處所及年、月、日;如不能執行者,記載其情形,由執行人簽名提出於少年法院。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少年事件處理法 全文第23-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